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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财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推进情况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11-16 17:35:02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宜春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精细部署,切实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密切党群关系、厚植为民情怀的重要抓手,通过广泛征集民意等方式,制定了16项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现将16项重点民生项目推进情况公开如下,请您查收并恳请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截止日期:2021年11月30日

邮箱:ycsczzck@sina.com





  宜春市财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

  民生项目推进情况


  1.加大民生投入力度

项目内容: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不低于80%。

工作进展及成效:持续推进。加大民生投入力度,1-10月,全市民生方面支出完成42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其中:教育支出95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79亿元、农林水支出54亿元。

2.切实保障基层运转

项目内容: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

工作进展及成效:持续推进。每月监测“三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1-10月份,全市“三保”支出需求数239.57亿元,实际支出258.24亿元,切实兜牢了“三保”支出底线。

3.加大中小企业财政支持力度

项目内容:开展“五贷一保”业务撬动信贷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引社会资本的“活水”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搭建完善宜春市中小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工作进展及成效:(1)已完成。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惠农信贷通”有关工作的通知》(宜财农发﹝2021﹞1号),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

  (2)已完成。向各县(市、区)政府发送《全市“财政惠农信贷通”不良贷款代偿情况的通报》,加快推进不良贷款代偿工作。

  (3)持续推进。实施“五贷一保”支持小微企业。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全市开展“五贷一保”业务累计186.17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及个人15363户(人)。其中:开展“助贷”业务1098笔,发放“助贷”资金84.69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986户;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46.04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966户;发放“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6.25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1043户;发放科贷通贷款4.41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154户;发放“小额贷款”27.87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及个人11774户(人);开展“财政信用担保”业务16.91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440户。

4.开展减费减租减息行动

项目内容:加大实体经济帮扶,推动减费减租减息各项政策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工作进展及成效:(1)持续推进。加大降费政策宣传力度,由“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快速兑现。在局网站公布收费减免政策文件汇编,截至10月全市累计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5824万元。

  (2)已完成。制定了《宜春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租金政策的通知》,要求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1个月租金,有效减轻了疫情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带来的冲击。截止到10月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1270.73万元,受益承租户共2893户,其中:服务业小微企业136户,个体工商户2757户。

  (3)持续推进。开展“创业贷”支持创业扩大就业。通过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开展“创业贷”,支持创业扩大就业,截止10月底,全市当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6.9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比率164.33%。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17.86亿元,扶持小微企业(含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贷款9.06亿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11436人次,扶持小微企业(含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286家,带动就业49990人次,到期贷款回收率保持99.98%。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进度和回收率全省领先,充分发挥了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和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

 5.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项目内容: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途,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监管。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工作进展及成效:(1)已完成。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6部门联合制定了《宜春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宜财农发〔2021〕6号),加强衔接资金管理,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持续推进。下发了《宜春市财政局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宜财购发〔2021〕58号),规定全市各预算单位必须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截至11月9日,全市年度预留份额580.34万元,平均预留比例为30.97%,共发生订单2994笔,交易额为532.19万元。

  6.建立全市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

 项目内容:对民生项目、到户资金、村级“三资”、乡村振兴等民生资金在网上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民生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廉洁高效。

工作进展及成效:已完成。宜春市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已于6月30日在全市上线。截至10月底,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共录入数据813万条,涉及受补助群众748万人次;共计公示2020年以来民生资金214亿元;微信公众号“粉丝”达45.9万。

  7.建立健全直达资金监管制度助力“六稳六保”

 项目内容:建立健全直达资金监管制度,确保直达资金早下达、快支出,更好发挥助力“六稳六保”作用。建立全市直达资金运行情况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工作进展及成效:已完成。建立全市直达资金旬报提醒纠偏、月报分析督促整改、季报核查通报追责制度。从4月起,每月将全市直达资金运行情况在市政府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截至10月底,全市2021年度直达资金共计94.47亿元,资金分配进度100%,比全省平均进度高1.73个百分点;预算支付数为79.05亿元,比全省平均进度高1.86个百分点,在全省设区市排第2位。

 8.全面深化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改革工作

项目内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改革堵点,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全覆盖。积极推广“江西财政”微信公众号“非税缴费”功能,进一步拓宽群众非税收入征缴渠道。

工作进展及成效:已完成。(1)在宜春财政微信公众号和局网站及时转发“江西财政”微信公众号“非税缴费”操作指南,积极宣传非税收入征缴新渠道。公开江西省“教育缴费平台”缴款功能操作及缴款流程,推进教育缴费“一网通办” “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教育缴费便利度。

  (2)为降低社团电子票据改革实施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在行政审批大厅提供场所、设备免费给社团使用,7月社团票据改革已顺利上线。

  (3)继续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解决群众“缴费烦、报销慢”等问题。截至10月31日,完成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上线单位318个,完成99.7%。剩余1家医院因整体搬迁申请延期改革。

 9.为中介机构营造公平公正参与财政投资评审的市场环境

项目内容:出台《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优选中介服务和项目委托实施细则》,进一步降低中介机构准入门槛、缩短服务周期、加强业务考核、实现中介机构的动态管理,为更多的中介机构创造公平参与机会。

 工作进展及成效:已完成。研究出台了《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优选中介服务和项目委托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启动了公开征集社会中介机构工作,累计接到134个中介机构申请注册,驳回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中介机构15个,审核通过的中介机构119个。并对上述注册中介机构开展初始积分评定工作,有57家中介机构初始积分评定合格,具备承接市财政投资评审第一个业务委托周期项目的资格。

  10.有效保障乡村两级组织正常运转

项目内容: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保障基层公共服务等必要支出。

工作进展及成效:已完成。为落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全面推行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9〕71号)要求,宜春市继续安排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补助市级配套补助4271.7万元,确保乡镇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年均工资收入比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年均工资收入高出20%以上。

 11.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项目内容: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小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工作进展及成效:持续推进。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宜春市中心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字〔2020〕82号)《宜春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宜市建字〔2020〕22号)及《宜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奖补资金分配使用及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宜市建字〔2020〕23号),2021年市财政安排1亿元奖补资金用于支持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其中300万元对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行奖补。

 12.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项目内容: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完善农贸市场软硬件设施,改善环境卫生条件,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工作进展及成效: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已完工15个,4个正在抓紧建设中,1个已完成方案设计。

 13.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项目内容:筹集财政资金,扶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乡镇敬老院建设。

工作进展及成效:已完成。2021年市财政已安排并下达资金503万元,用于扶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乡镇敬老院建设。

14.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项目内容:进一步扩大就业,加大资金补贴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积极推进技能培训促高质量就业、促共同富裕。

工作进展及成效:持续推进。(1)截至10月底,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8.81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76%;拨付专账资金4581.8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3.93%。

  (2)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610万元支持市级相关项目工作开展。10月份,市级层面下拨了各地创建资金534万元。

  (3)2021年,市本级争取中央就业专项资金4661万元,比2020年增加1156万元,优先保障促进就业效果较好的职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运行等项目。1-10月全市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1705.38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26.91亿元。

15.关爱革命英烈后代

项目内容:落实优抚政策,继续保障全市3.6万余名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工作进展及成效:持续推进。2021年1-10月,市财政累计下达优抚资金2.43亿元,为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提供资金保障。

 16.扎牢兜底保障底线

 项目内容:落实帮扶措施,加大衔接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人均补差水平、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继续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提高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有效化解致贫返贫风险。

工作进展及成效:已完成。(1)会同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宜民字〔2021〕6号),从2021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2)安排下达资金2390万元,用于提高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

  (3)2021年下达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20万元,增长5.3%,为全省5个保持增长的设区市本级之一。衔接资金各项任务将产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超过50%。

  (4)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春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组字〔2021〕2号)文件精神,印发《宜春市财政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市县财政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针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衔接补助资金支出进度偏慢”的问题,会同市乡村振兴局下发督办函,切实加快了衔接资金的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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