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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宜春市财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12-01 16:05:43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业务指导下,市财政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法治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纵深推进财政法治工作,稳步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积极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注重领导,切实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局领导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开展了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知识专题学习,努力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的能力。组织保障建设方面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组织到位。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具体管理设在条法税政科,负责组织开展相关督查等日常工作。二是管理到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下发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要求作出具体部署,研究制定我局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和责任要求。同时,根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分解到科室,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经费到位。局机关积极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经费安排,主要包括订阅《法制日报》、人手一册购买《2021年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八五”普法通篇教材、聘请专家授课讲解相关法律法规。

二、高位推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一)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按照市委和市政府部署,我局及时衔接落实上级机关取消下放的事项,依法精简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确保各项简政放权举措落地生效。按照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的原则,进一步梳理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把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从许可事项、许可流程、服务规范、受理场所等方面着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行政许可规范化。做好收费项目清理工作,规范收费收缴行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掌握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对群众反映的收费热点问题及时跟进,杜绝乱收费等现象发生。我局已实现与“赣服通”宜春分厅的全面互联互通。企业和群众能够按照缴款码、身份证信息、执收单位等要求实现网上在线缴费,并进入江西省财政厅官网在线查询和打印电子票据,切实提高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效率,推动政府治理技术创新。从源头遏制了违法、违规收入项目,构建了便捷高效的“互联网+政府收费”新模式,提升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局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改革发展和事业运行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法治宜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宜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立足财政中心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2018-2019年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结果及时报送了市政府,并在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体系。我局对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纳入评估的重点事项主要有:财政年度预算编制方案、预算草案的确定和本级预算的重大调整方案;财政年度预算执行与财政监管;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变更、废止;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及财政部门的重大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其它财政重大决策事项。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编制了《宜春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宜春市财政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宜春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其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回应人民关切的重要渠道,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重要动力,积极主动谋划,从严压实责任,严格办理程序,密切沟通协调,不断提高办理质量。2021年,市财政局承办的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共36件,其中主办件5件;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提案共32件,其中主办件2件。所有办件均在规定时效内完成了办理答复,主办件均由牵头科室的责任领导带队上门征求了代表委员意见,办理结果均为A1类,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继续保持100%。

(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我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完善和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组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培训。2021年,我局自身被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为零,上级转来涉及奉新县、袁州区的投诉和行政复议认真开展调查和答复。建立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局机关聘请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协助做好应诉应复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财政重大行政决策、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扎实推进履行财政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做好与财政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学习,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我局作为普法考试分类试点单位之一,按省财政厅要求,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了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创造了良好环境。

(七)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我局通过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等“一单两库、一细则”数据库,健全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并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开展执法检查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行政检查“双随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利用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不断拓展网上公示渠道,让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宜春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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