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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财政局2023年工作要点

来源:秘书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2-22 10:05:13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任务重大。2023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落实好减税降费要求,发挥好财政杠杆作用,助推经济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现代财税体制,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升财政宏观调整效能,为推动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进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宜春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综合研判形势,市委、市政府提出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左右的预期目标。围绕上述目标,2023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大力度助推经济“平稳运行”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效能,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是全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用好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实施“电动宜春”建设行动计划,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锂电新能源首位产业等“1+3+N”产业体系构建;支持实施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推动宜春打造数字经济发展高地。不断激发企业活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退税缓税、减免租金、缓缴社保费等系列政策,适当扩大“五贷一保”规模和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整治违规涉企收费,支持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强化惠企利民资金“直通车”管理,在构建宜春一流营商环境中彰显财政作为。

二是全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统筹人才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支持培育企业创新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人才引进培育等,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让科技创新成为扩大内需的“源头活水”。不断释放消费潜能。深入实施促进商贸消费体制扩容三年行动,统筹资金支持发放商贸、文旅消费券,支持商贸流通、农贸市场改造及长效管理,积极推动农产品上行和汽车、家电、建材等商品下乡,持续激发城乡消费活力。不断拓展外贸空间。统筹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加快推进中国(宜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宜春至宁波铁海联运、开通宜春至深圳或厦门铁海联运班列,推动更多宜春产品“走出国门”、更多宜春企业“海外购”。

三是全力强化争资争策机制。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加强项目谋划与储备,加快新增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争取今年上半年资金基本使用完毕,集中资金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和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基建资金。落实基础设施投资适度超前要求,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投资,发挥预算内基建投资引导作用,稳定社会预期。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作用,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鼓励采取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全市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政策业务指导,推动库内PPP项目规范发展,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

二、锲而不舍推进融合和协调发展,更实举措促进城乡“共同富裕”

统筹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城市更新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奋力打造精致精美的宜人之地。

一是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民致富。健全财政投入保障和持续增长机制,支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年度7%的考核要求。支持产业兴旺。支持加快全域创建富硒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市步伐,不断擦亮宜春品牌。开展农业巨灾保险试点工作,严格落实种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生猪稳产保供等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支持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十个一”“八个有”建设,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

二是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让城市更宜居。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经费,支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安排中心城区背街小巷改造奖补经费,加快推进背街小巷改造。支持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不断解决停车难、充电难问题。让城市更有韧性。有力保障中心城区排水管网运维,支持完善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支持申报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不断塑造城市质感。让城市更有品质。支持开展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推进城市体检、生态修复、功能修补工程。坚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力度科学规范实施中心城区公交成本规制。加大航空发展资金保障力度,进一步畅通宜春对外交往的窗口。

三是支持积极践行“两山”发展理念。支持描绘生态底色。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落实好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各项要求。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支持实施流域生态补偿、“河长制”,加快拓展“两山”转化通道。支持守护绿色家园。统筹安排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安排垃圾分类专项资金,持续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体制,合理解决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费资金缺口。支持提升发展“含绿量”。充分发挥节能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节能等。支持企业开展节能技改,助力园区企业低碳减排发展。

三、精准有效强化民生保障和政策管理,更有温度厚植“为民情怀”

切实将过“紧日子”当成常态,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腾出财力、统筹资金支持民生事业,确保民生方面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八成以上。

一是支持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做到保基本、兜底线,体现民生政策的普惠性。坚决不搞超越发展阶段的承诺,不提不可持续的支出标准,切实增强民生保障的可持续性。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兜牢兜实民生普惠政策,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防止“撒胡椒面”,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方式提升民生资金效能,把民生实事办“实”,让民生政策落“地”。

二是支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民生政策“精准制导”。紧盯人民群众关注的就业岗位、托幼园位、上学座位、医疗床位、养老点位、停车车位、如厕厕位等“七位”问题,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坚持民生政策“融合推进”。将建设“幸福江西”工作与健全完善民生保障制度改革攻坚行动等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全力抓实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切实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三是支持推进各项重点民生建设。支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政策落地。延续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等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实现“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目标。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创优,完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分担机制,推动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发展。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支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坚守“舌尖上的安全”。加强新阶段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全力支持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以及医疗救治能力提升等,全力守护人民健康。支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积极发挥财政二次分配功能,逐步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协同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四、有条不紊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高追求推进财政改革“蹄疾步稳”

坚持用好改革“关键一招”,以改革应对风险挑战,以改革破解难题,以改革培塑发展优势,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

一是着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编制机制。坚持过“紧日子”方针不动摇,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格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密切“四本预算”统筹衔接,落实常态化清理存量资金机制,依法依规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金资产。加快“数字”财政建设。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二期建设,实现预算管理业务全面覆盖,推进财政系统信息全面贯通。强化跨年度预算平衡。健全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机制,加大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强化跨周期、逆周期调节,科学安排财政收支,不断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

二是着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以《宜春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为纲,按照市本级任务清单要求进行查缺补漏,加快全面建成“三全”“五有”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抓好事中绩效监控。建立“部门日常监控+财政重点监控”机制,实施预算执行情况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健全完善绩效结果与预算调整、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挂钩机制,加大财政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及时向市政府、人大报送,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依据。抓实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完善市县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和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发挥综合考核在各地各部门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指挥棒”作用。

三是着力落实各项财税改革。积极策应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探索完善中心城区财政体制,合理明确财源归属和事权划分,推动中心城区可持续发展。合理划分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提升。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好向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对接,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数据互通共享。不断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特色场馆建设,优化升级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周期管理,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推进财会监督建设。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开展重大财税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监督。巩固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推动会计信息质量和执业质量检查扩面增效。

五、全力以赴提升控险能力和监督效能,更高标准确保“发展安全”

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精准识别和化解财政领域重大风险,坚持把安全发展贯穿财政运行全过程。

一是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全面谋划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紧扣“遏增量、化存量”,严守风险管控主线。深入剖析、找准问题、及时总结,提前制定化债实施方案,尽早落细化债任务,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战”。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和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健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债券信息披露机制,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推进融资平台优化升级。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积极盘活国有企业和平台公司所有土地等资产,对充电桩、停车位、碳汇等政府优质资产资源应注尽注,切实增强融资平台现金流。支持企业信用评级提升,积极涵养税源、培植财源、做大蛋糕,为企业信用评级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三保”运行监控。坚持“三保”优先必保。制定2023年县级“三保”审核方案,按照现行“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三保”支出需求,稳妥做好财力安排并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积极发挥“三保”专户作用。加强财政库款综合分析,合理安排往来资金调度的频率和进度,确保各项支出优先足额安排、所需资金足额留存到位。分级落实“三保”责任。坚决履行好各级责任,做实做细风险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情况。及时将疫情防控,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支出,属于政府支出责任的部分,纳入“三保”保障范围。守住社保基金安全运转底线。稳定拓展基金收入来源,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和医保正常结算。贯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支持加快推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三是加强财政综合监管。健全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直达资金系统监管,确保直达资金依法依规使用、直达快享、惠企利民。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发挥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作用,发挥宜春市“码”上监督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吃公函”等专项检查工作。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大数据”监管体系,将监督管理贯穿至财政运行全过程,实时发现和排查风险隐患。打牢财政监管“补丁”。规范下乡补助管理,着力解决下乡补助政策执行不一致、包干或变相包干发放的问题。试点推行全市电子公函管理制度,将“电子公函”和“赣政通”一体化管理,实现从出差审批到公务接待全过程电子化溯源管理。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参照《江西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对财政内控制度进行再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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