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宜春市财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3-29 10:29:00

目  录

第一部分宜春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宜春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宜春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宜春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全市财税发展战略,拟订市与县(市、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宜春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全市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宜春市财政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市财政局本级。编制人数135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工勤编制6人,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45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186人,其中:在职人数124人,包括行政人员60人、事业执行公务员人员37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22人、工勤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1人。

第二部分宜春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宜春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166.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8.94万元,下降7.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6.3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4%;上年结转(结余)190.1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166.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8.94万元,下降7.83%。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36.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8.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3.46万元,下降25.9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6.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79万元;项目支出1330.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4.52万元,增长39.19%,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8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6万元、资本性支出12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4.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3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4.4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1.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27万元;农林水支出5.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16.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0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8.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0.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6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73万元;资本性支出1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76.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9.06万元,下降13.3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4.9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0.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0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05.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3.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1.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79万元。项目支出1170.40万元,较上年安排增加214.9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90.40万元,资本性支出8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宜春市财政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宜春市财政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89.9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82万元,下降0.9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流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总额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未安排。

(九)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运维费项目情况说明

1.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运维费项目

(1)项目概述:建立宜春市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并对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及管理,平台设立民生项目、到户资金、村级“三资”、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等6大版块,将群众密切关注的民生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运行、政策标准情况等放在网上“晾晒”。以全过程、多方位、透明式监督,推进廉洁宜春。

(2)立项依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工作的实施资金》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宜春市财政局。

(4)实施方案: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APP软件三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让群众一“扫”可登入、一“键”可查询、随时可举报,可实时查询和监督民生资金使用和发放等情况,确保民生资金规范管理、阳光运行、廉洁高效。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运维费1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通过宜春市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方便群众查询了解、监督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畅通举报途径,确保民生资金规范管理、阳光运行、廉洁高效。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宜春市财政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7.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5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接待32.3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单位取消公务用车,公车运维费相应取消。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不能新增购置公车且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市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预算改革业务:反映市财政局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财政国库业务:反映市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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