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魏松林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省财政厅核定下达市级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76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09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59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市财政局依照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提出市级政府债务安排建议,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现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本次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情况与专项债券调整用途情况
此次报告年度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及专项债券调整事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4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3200万元、专项债券11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一般债券33200万元
1.市本级21000万元。
①村庄整治建设项目12000万元;
②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易地新建(含应急物资储备)项目 3000万元;
③宜春学院新校区设施设备购置项目3000万元;
④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搬迁购置 3000万元。
2.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6000万元。
宜春市金湖学校建设项目6000万元。
3.宜阳新区5000万元。
①宜阳新区北湖学校建设项目950万元;
②宜阳新区宜阳二中建设项目1400万元;
③官园派出所建设项目650万元;
④宜阳新区消防救援站和特巡警站2000万元。
4.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1200万元。
温汤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线工程项目1200万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11200万元
1.市本级10300万元。
①宜春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00万元;
②袁州古城文化复兴——沙子巷-五眼井历史文化展示区建设项目 9800万元。
2.宜阳新区900万元。
宜阳新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00万元。
三、市级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此次在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市级预算的基础上,作如下调整:
(一)市级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①收入调整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33200万元,均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②支出调整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3320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增加1435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6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20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2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000万元。
调整后,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①收入调整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11200万元,均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②支出调整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11200万元,均为其他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调整后,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二)市本级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①收入调整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21000万元,均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②支出调整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2100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增加6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00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2000万元。
调整后,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①收入调整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10300万元,均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②支出调整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10300万元,均为其他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调整后,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①收入调整情况。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6000万元,均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②支出调整情况。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6000万元,均为教育支出。
调整后,2023年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宜阳新区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①收入调整情况。宜阳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5000万元,均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②支出调整情况。宜阳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500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增加235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65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000万元。
调整后,2023年宜阳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①收入调整情况。宜阳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900万元,均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②支出调整情况。宜阳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900万元,均为其他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调整后,2023年宜阳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①收入调整情况。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1200万元,均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②支出调整情况。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1200万元,均为节能环保支出。
调整后,2023年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全市2022年度政府债务限额为1032.93亿元,加上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1.90亿元,全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174.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14.8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60.03亿元;市级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76.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9.9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6.76亿元。截至6月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010.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50.5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60.13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66.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6.6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9.85亿元。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余额均在限额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