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11年度宜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宜春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729室;电话:3567034;传真:3567034)。
一、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成立了局长为组长,茅礼玲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市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建立了职责分工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根据“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进行审核把关。
2、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信息公布,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及时跟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完成信息上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在政府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数量与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不够,敏感性不强。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