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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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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宜春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12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宜阳大厦东座729,邮编:336000;电话:3567034,电子邮箱:ycczmsk@126.com)。 

一、概述 

2013年,根据省财政厅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本局深入贯彻《条例》和《规定》,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依法、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并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宜春市政府网、《财政简报》等刊物以及本地多家电视、报刊等媒体主动对外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一)本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本部门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06条,其中,财政动态信息171条,政策法规信息10条,业务指南信息11条,通知公告信息14条。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www.ycf.gov.cn)查阅并全文检索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内部刊物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财政简报》向外宣传财政工作动态与工作情况。2013年,我局共编发《财政简报》11期,共发布财政信息9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数量与要求不够;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宽。 

2014年,本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加强财政网站建设和新闻宣传、做好公开查阅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二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经验总结,有针对性的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0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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