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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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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宜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把财政信息公开与全市财政工作相结合,把财政信息公开与服务型财政建设相结合,扎实开展三个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1512月,市财政局通过宜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5760,其中,全市财政动态信息1565条、财政法规9条,财政预决算10条,预算执行数据13条,财政监督7条,绩效评价16条,政府采购信息4140条。 

  二、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三公”经费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财政行政权力公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是公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公开了受理事项的名称、事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内容、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机关、决定机关、审批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联系信息、投诉监督电话、流程图、空白表格、对应的格式文本、常见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是公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审批过程和办理结果。我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已纳入江西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4579件,办结事项4579件,即办件4559件,所有事项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  

  三是落实一站式审批。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办理审批事项,做到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行政收费应进必进。2015年,共办理审批事项 1533 件,其中即办件20件。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一是规范公告媒体。凡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均在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江西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并同时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以方便供应商集中高效查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二是做到全面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更正澄清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和中标(成交)价格等采购信息在江西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春政府采购网、宜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全部公开,不设任何限制,任何供应商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自由查看。2015年我市审批发布采购信息公告4140条,做到了全面公开。 

     

  (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2015年,按要求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实现了全覆盖。 

  一是做好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涉密部门除外)。我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告、新闻媒体、档案馆等形式,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做出说明。市级2015政府预算草案报告、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均在宜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 

  二是做好细化预决算公开。市本级和辖区内10个县(市区)均按要求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政府预算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基本支出。 

  三是推进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财政部门公开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汇总和分项数据,各部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也在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对外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快捷、内容不够丰富全面、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等不足。 

  四、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我们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一是加强指导。加强对全市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积极借鉴外地和其他市级部门的先进做法,总结成功经验,完善信息化公开有关规章制度,使信息公开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开辟财政专栏。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含党群口)预决算及 “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既方便单位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也方便群众查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统一公开口径。在批复部门预决算时,设计统一的公开资料模板,以便单位按要求完整地公开预决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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