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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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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宜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宜府办明[2018]12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宜春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宜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ycf.gov.cn,以下简称门户网站)上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宜春市财政局秘书科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729室,邮编:336000,电话:0795-3567034,兼传真)。

  一、概述  

  2017年,宜春市财政局不断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权责清单、预决算、行政审批(服务)、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和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二、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宜春市财政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手段。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如新出台的财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实现了按月在门户网站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2017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830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288条。

  三、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规范预决算公开。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透明促规范,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及形式,有效落实《预算法》要求,持续推动财政改革深入开展。1.公开方式更规范。2017年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时,实现时间、内容、平台三个统一:首先是统一时间,在批复部门预算时,对各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时间,按照《预算法》规定进行了统一明确;其次是统一内容,将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转发到所有市级部门、单位,对需公开的表格样式和数据,均按照上级要求详细进行了说明;第三是统一平台,专门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建立了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平台,所有市级部门预决算均在平台上一目了然。2.公开的内容更细致。市级预决算公开均已囊括四大预算三公经费和政府债务情况等,并参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样式,对预算分成17份、决算分成25份表格(文字)进行了全面详尽的公开。2018年起,全市各级财政在预算编制时正式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财政支出将更加细致规范。3.公开的事项更全面。市级在决算报告中增加了绩效评价专题内容,同时在决算公开时首次就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单独说明。出台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以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将政府性债务的还本付息计划纳入预算管理,新增政府债券纳入当年调整预算,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4.制度建设更加健全。为规范预决算操作规程和公开内容的时效性、真实性,先后下发了《宜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宜财预发〔20171号)和《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宜财预发〔20174号),就预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公开主体,规范了公开内容,统一了公开时间,指定了公开形式,强化了信息反馈。

  (二)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所有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均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公布,并将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全部纳入电子化政府采购范围,实现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2017年通过宜春市政府采购网审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5474条。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完善信息内容支持体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要求,狠抓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着力提高门户网站管理水平,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认真开展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普查工作,做好情况调查摸底和信息填报,并切实抓好整改。

  (二)健全网站信息采集通报机制。坚持每半年统计通报门户网站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信息采用情况,增强各单位主动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将局网站信息采用情况纳入科室工作综合考核和县级财政工作综合考核,不断增强约束力。

  (三)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多人复审、逐级把关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及时准确发布权威资讯。对动态信息、财政工作、财政政策等重点信息,严把政策关、文字关、数字关,敏感事项反复与有关单位沟通修改。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扩大、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2018年,宜春市财政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财政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

  (二)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公开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报告及报表,预决算支出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涉密信息除外)。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公开有关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和采购执行的总体情况。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目录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健全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优化信息查询方式。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拓宽信息传播渠道,丰富资讯内容,创新展现形式,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信息需求。

  

 

                                                                                                      宜春市财政局

  2018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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