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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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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汇总宜春市财政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宜春市财政局秘书科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729室,邮编:336000,电话:0795-319965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宜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持续加大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合理有序做好了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开展。

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完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集中整治要求,及时做好清理工作,目前仅保留一个微信公众号和一个微信工作群,优化了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布局,均设置了政民互动途径;二是切实加强局网站信息公开力度,2021年累计在局网站发布信息1096条,微信公众号更新发布财政重要动态信息257条。三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政策文件解读的相关要求,通过视频、图文、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主动回应方面。一是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实行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科室提供相关答复材料,统一答复,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4件,无不良反应。积极配合市政府参加了12345热线答疑等,及时做好了“你建言、我来办”的认领答复工作,认领事项均已按期答复。

信息化平台建设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市财政局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原有栏目和新增栏目进行了调整归并,确保平台建设合理规范。目前,宜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设有“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重点领域公开”、“回应关切”五个一级栏目。

重点领域方面。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在宜春市财政局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对包括政府债务、“三公”经费在内的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进行了公开,实现了预决算公开“公开时间、公开格式、公开平台”三个统一。在网站的“数据发布”专栏每月定期公开了全市财政收支等信息。

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督导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平台各栏目更新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科室按要求保质保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做好“结对子找茬”工作,通过相互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三是根据预决算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各县(市、区)政府预决算公开和市直各部门预决算公开进行指导,围绕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方面开展了抽查检查,督促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依法依规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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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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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等问题。为做好整改提升,2022年,宜春市财政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全局干部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的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本局政务公开顶层设计,提升公开效能。

三是规范预决算等财政重点领域的公开。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财政重点领域公开的指示要求,并做好对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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