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秘书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1-18 15:46:15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全市财税发展战略,拟订市与县(市、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宜春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全市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宜春市财政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市财政局本级。

编制人数135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含工勤编制6人),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45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190人,其中:在职人数123人,包括行政人员61人(含工勤人员6人)、事业执行公务员人员40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2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6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2023年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

第三部分  宜春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089.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9.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2.6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0.12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089.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2.5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64.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7.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5.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36万元。项目支出10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5.0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73万元,资本性支出5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5.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3.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2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9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8.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4.41万元;资本性支出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宜春市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089.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2.6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5.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64.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7.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5.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36万元。项目支出10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5.0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73万元,资本性支出5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宜春市财政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宜春市财政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88.63万元,较上年减少1.34万元,下降0.71%。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运维费项目情况说明

1.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运维费项目

(1)项目概述:建立宜春市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并对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及管理,平台设立民生项目、到户资金、村级“三资 ”、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等6大版块,将群众密切关注的民生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运行、政策标准情况等放在网上“晾晒”。以全过程、多方位、透明式监督,推进廉洁宜春。

(2)立项依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工作的实施资金》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宜春市财政局。

(4)实施方案: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APP软件三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让群众一“扫”可登入、一“键”可查询、随时可举报,可实时查询和监督民生资金使用和发放等情况,确保民生资金规范管理、阳光运行、廉洁高效。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 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运维费1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通过宜春市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方便群众查询了解、监督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畅通举报途径,确保民生资金规范管理、阳光运行、廉洁高效。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宜春市财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7.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新增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32.2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严格履行内部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规定程序和标准控制各项接待支出,根据财政要求,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安排。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单位取消公务用车,无该项支出的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购置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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